111629379.jpg"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面对实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目标的压力,中国最高立法机构正着手修订已施行9年的节约能源法,希望借助法律制度的完善推动“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首次审议了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与199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现行节能法相比,修订后的节能法在法律调整范围和可操作性上都有较大变化,由原先的6章50条增加为7章85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在对该修订草案作说明时,直言现行节能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及今后节能工作的要求。由于近年来中国能源消费增长很快,能耗高、利用率低的问题比较严重,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他同时强调,鉴于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因此也“迫切需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推动力度。”
2006年,中国单位gdp能耗仅下降了1.2%,没有完成年初确定的4%的目标。而今年以来,高耗能行业再度反弹,节能减排形势相当严峻。
“如果今年节能减排形势没有根本性的转变,那么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将面临挑战。”参与修订节能法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他表示,选择在今年这样一个关键时刻修订节约能源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将从法律层面为中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保障。